君众研究 | 如何玩转股权激励?风险先摸清 - 君众研究 - 北京君众律师事务所 
君众研究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君众研究

君众研究

君众研究 | 如何玩转股权激励?风险先摸清
发布时间:2019-06-26 12:07:31    |    浏览次数:


  随着现代公司制度的不断发展,公司经营者与所有者不断进行分离,公司的经营者不再是所有者。

  公司所有者在乎长期利益,而经营者则更注重短期利益,为了平衡两者之间的矛盾,股权激励制度就应运而生了。

君众研究 | 如何玩转股权激励?风险先摸清

  股权激励就是一种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

  其主要激励的形式主要有股票期权模式、限制性股票模式、股票增值权模式、业绩股票激励模式和虚拟股票模式等。

  股权激励制度源起于美国,因其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不仅能够平衡经营者与所有者之间的矛盾,使两者致力于公司的发展之上,实现双方的共赢,同时还能够为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有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虽然股权激励制度能够起到激励作用并具有创新的意义,但是随着时间的变化,其自身所存在的问题或其他的操作问题也会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

  股权激励制度带来法律风险

  北京君众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张明君律师将为您作出以下解答:

  一、股权被稀释

君众研究 | 如何玩转股权激励?风险先摸清

  股权激励的本质就是经营者获得公司部分的股权,成为公司的股东,从而使经营者能够以经营者和股东的双重身份致力于公司的发展和服务上,但这种形式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以前的股权结构,势必造成股权被稀释的后果。

  由于股东掌握着公司运营的决策权,一旦激励过度,则原有大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利则会遭受动摇,对公司将会造成消极影响。

  二、存在着股权纠纷的风险

君众研究 | 如何玩转股权激励?风险先摸清

  经营者获得股权,晋升成为公司的新股东,这样一来,新股东与原有股东在经营方式、管理思路上可能会存在不同,因此可能产生股权纠纷。

  三、高管人员辞职套现

君众研究 | 如何玩转股权激励?风险先摸清

  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永远不变的只有利益。

  高管人员从公司获得股权激励的成本非常低廉,有的可能是通过无偿获得,因此当市面上股票价格高于其获得股权的成本时,高管人员则可能基于利益的考虑,将股权抛售以获取更多的利益。

  其次由于高管是企业的核心人员,对企业的经营情况非常了解,一旦高管在抛售股权,那么一些投资公司可能会认为该公司的发展潜力已经在削弱了,由此给公司造成不利的影响。

  同时由于信息披露不完善,投资者对企业的了解不是很全面,而高管作为公司的核心人员,其利用这一优势,可能人为的操控股价,甚至掩盖不利信息或者制造虚假信息,从而给投资者造成不利影响。

  如何控制和规避风险

  基于股权激励带来的以上风险,如何控制和规避成为每个公司关注的对象。

  接下来张明君律师将为我们详细说明:

  一、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

君众研究 | 如何玩转股权激励?风险先摸清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股权激励机制尚没有规范性的条款。

  比如,我国目前对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虽是有法可依的,但是对于非上市公司来说则并没有相应的法律保障,而对于非上市公司来说,股权激励也渐渐成为调动人员积极性的重要手段了。

  因此相关的法律法规应该顺势而不断完善。

  不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使得市场主体之间的信息保持畅通,有效的避免信息披露不及时、不真实等情况的发生,保证股权激励制度的顺利实施。

  在股权登记方面,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东是公司登记的法定事项,新股东的加入也应该及时的向工商机关进行报备。

  但由于被激励对象的行权时间不同使得公司不得不多次变更登记,耗时耗力耗成本。

  因此在这方面《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公司法》也应该作出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二、加强股权激励方案的审查和监督

君众研究 | 如何玩转股权激励?风险先摸清

  由于这一制度引自于国外,中国对这一制度的实用还存在很大的缺陷。

  一些公司高层人员可能对这一制度或者激励方案并不是很了解,从而导致如上诉述的法律风险。

  因此公司在制定股权激励方案的时候应该采取专业人士的意见,并且基于公司的发展状况谨慎的确定激励方式和激励对象,确保方案的切实可行。

  在业绩考核方面,为避免激励对象对财务进行操控等不良现象的出现,应该实行考核指标的多元化,从而降低业绩操纵的风险。

  三、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君众研究 | 如何玩转股权激励?风险先摸清

  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是股权激励制度顺利实施的前提。所谓公司的治理结构就是公司决策权、经营管理权、监督权之间的权利划分。

  目前我国已经在形式上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但是在权利的划分和实行上还存在着很大的问题,比如说董事会的独立性,监事会的权利有时候形同虚设......

  因此,保证股权激励制度的顺利实施还必须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独立性,使监事会的监督权利有效实施。

  三个部门之间各司其职并互相制约,相互配合,才能使股权激励制度真正发挥激励作用。

  在我国,由于历史原因和认识上的局限,股权激励制度还不够完善,为促进该制度的顺利实施,不仅需要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完善,为其提供有效的保障,还需要市场主体增强相关意识,完善相关激励方案。

  而基于目前的现实情况,股权激励制度如何能够促进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还有一段长路要走。

君众logo君众网站.jpg

  君众律师事务所由张明君律师于2009年创立,是一家专注于商业交易和商事纠纷解决的律师事务所。君众律师事务所长期致力于公司股权、国有资产、金融证券和泛娱乐等行业领域,已为中航工业集团等央企和近百家金融和娱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微信公众号:kingandzone




 
 
 上一篇:君众热评 | 我国首例GUI外观设计专利之战打响
 下一篇:君众研究 | 给您送来了双十一用“法”指南,请查收


copyright 2019 版权所有:北京君众律师事务所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0031667号-2